2020年以来,福州市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双打办的有力指导下,在市双打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双打办的共同努力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双打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两法衔接机制日趋完善。落实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福建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严格案件核审,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配合调查。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双打案件676件,办结725件,罚没1728.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5件。全市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9人,涉案金额34001.3万元。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批捕32件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4件88人,移送法院起诉40件94人。福州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725件,审结1559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件,审结2件。海关部门共计扣留侵权和以假充真货物1340批次,6568件,货值43.3万元。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立案查处农资案件28起,查获违法农资9.56吨,集中销毁假劣农资1.06吨,罚没金额10.2万元。全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共查处非法出版和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2件,罚款57万元,查处软件侵权案件3件,均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强监管执法
1、公安机关
全市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行动,以各级经侦部门为主力军,着力强化侵犯知识产权类违法犯罪特点、手段、规律和趋势的分析研究,落实一体化打击机制,实行多警联合作战,以办理集群案件、精品案件为目标,集中力量接连侦破几起影响力大、指导性强的大要案件。发起全国集群战役2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25起,上报跨地区(国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或移送起诉侵犯商业秘密案件4起,成功依托“云端行动”发起全国性战役11起。破获的海上运输假烟系列案和“9·26”侵犯商业秘密案,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参与破获省厅“3.17”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受到省厅专项办贺电表扬。
2、商务部门
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福州市猪肉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于2019年10月21日通过市大数据委组织的专家组的竣工验收,系统涵盖2家屠宰场、11家批发行、8家配送企业、22家农贸市场、13家专卖店、83家超市、6家团购等流通节点。系统运行以来,共向商务部中央平台报送追溯数据5564.2万条,确保猪肉、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3、市场监管部门
(1)按照总局、省局的部署,根据福州市实际情况,及时下发“铁拳”行动通知,部署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327件,办结308件,罚没98.21万元。
(2)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为迎接“世界知识产权日”,营造打击制售侵犯知识产权及假冒伪劣产品工作氛围,均举行了侵犯知识产权及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累计销毁各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70余万元。
(3)深入开展净化重点市场环境工作,确定晋安区新南方家居建材市场作为市级重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其他12个县(市)区各确定1个重点市场进行整治。
4、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2020年福建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我市全面启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农资监管平台线上巡查农资企业1879992家/次,发现问题线索102条全部现场核实处理。为加大假劣农资和违法使用农资精准打击力度,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省级农资质量执法抽检和市级农资质量抽检,全市抽检农药、肥料和兽药198批次,其中农药101批次,兽药30批次,肥料67批次。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基础上,一旦检测发现不合格的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追踪溯源,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福州中院
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作为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广东某公司以及某个体工商户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后。5月14日,福州中院副院长、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朱玲对该调解协议进行独任审查后,作出民事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该案例从委派调解到调解成功、完成司法确认,仅用时七天,实现了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该案系我省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由福州中院审结的首例司法确认案件,也是福州知识产权法庭特邀调解机制建立后审结的首个司法确认案件,同时还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独任制模式进行司法确认案件审查。
6、检察机关
福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按照“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方案,强化内外协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一年来共批准逮捕涉食药案件7件14人,审查起诉19件44人,提起公诉13件35人。一是建章立制,加大对涉食品药品案件监督指导。为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及食药案件指导和监督,福州市检察院出台了对涉食品、药品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对作出不起诉决定、提出缓刑、免刑量刑建议以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涉食药案件要求上报市院备案审查,确保对该类案件的从严、正确处理。二是突出重点,加大对涉食药犯罪打击力度。持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发生在校园周边以及农贸市场等主要民生区域的食品案件、网络餐饮案件、涉及婴幼儿食药案件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今年,福清市院审查起诉了一起重特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涉案金额达5949万元,涉案人员多达21人,该案的查办对以病死鳗制作烤鳗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规范了鳗鱼养殖、收购以及鳗鱼制品的生产加工领域。三是内外协作,积极开展联合行动。福州市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建立了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同步审查、同步调查、同步出庭的“三同步”工作机制。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涉食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3人。同时,福州市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区域间“信息互通、情报共享、工作互动、打假互助、优势互补”的区域协作制度,充分发挥联合打击的合力。一年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23次。
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别是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权利主体。一是守护创新,加强对商标和核心技术的保护。重点关注对商标、著作权、新技术等事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9件20人,对两起利用新型网络技术侵犯著作权的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实地走访,引导侦查机关准确固定电子数据等重要证据,为案件定罪量刑夯实基础。二是积极探索,规范证据收集及量刑尺度。积极与公安、法院协商推进知识产权案件量刑指引和证据收集指引工作,总结近一时期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在取证要求、定罪量刑、程序衔接等方面的问题,并对证据认定、量刑幅度等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取证规范、统一认定标准、规范量刑尺度。目前,《福州市鼓楼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福州市鼓楼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量刑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初审稿已初步达成。三是多措并举,推进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建立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三个一”告知机制:梳理试点工作的意义、诉讼权利义务范围等内容,制作一本《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手册》;向多次被侵权的权利人发送邀请函,由其提供权利人代表联系方式,建立一份联系人清单;运用本院、省检察院的门户网站以及“知创福建”网站,搭建一个公告送达平台。今年来共向10名权利人代表进行送达。此外, 12月1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福建省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福州地区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坚实的机构保障。
7、文化和旅游部门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清源”“新风”“护苗”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举报线索指向较多、有违法违规记录、承接境外印刷业务、具备出版物印刷能力但无出版物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对校园周边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100%全覆盖检查,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侵权出版物以及低俗劣质和各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08人次,检查印刷企业348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900多册(张),取缔游商地摊4处,查处非法出版和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2件,罚款57万元。加强网络巡查力度,移送“土豆游戏机”微信小程序涉嫌侵犯软件著作权案、“非凡网络”私服涉嫌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文华九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法经营(出版)案等刑事立案3起,上述前两件案件为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四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评2019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 4名同志获评有功个人。
三、扩大舆论宣传
(一)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2020年福州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4月26日上午,福州市政府首次组织召开“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关数据和成效,新华社、中新社、经济日报、消费日报等7家中央媒体,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闻中心、新闻频道等8家省属媒体,人民网福建频道、中国网福建频道、东南网等6家网络主流媒体,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新闻网等4家市属主要媒体参加了发布会并进行了重点报道。福州市双打办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019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宣传周期间,福州市全面开展以“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为主题的系列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干货满满,印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集中、连续发布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信息、政策;拍摄抖音小视频,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基础知识;利用福州移动短信、彩信平台,向省、市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社会公众发送宣传知识产权短信、彩漫数万条,提升知识产权宣传广度;发布《2019年市知识产权发展报告》和《2019年市专利统计分析报告》,总结和分析2019年全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提出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新思路。4月26日当天,在五一广场、东部办公区悬挂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横幅;25家各类主流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43家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5月28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应邀到市民服务中心,参加福州广播电视台举办的“党风政风热线”栏目现场连线节目,专题开展知识产权方面工作介绍和政策答疑解惑。市局何朝晖副局长、知识产权处、稽查处、知识产权中心负责人参加节目。今年,市双打办还积极向省双打办报送双打工作综合类和动态类信息共计108篇。
(三)市双打办组织开展全市打击侵权假冒知识竞赛,组织13个县(市)区参赛(分预赛和决赛)参赛。9月22日举行了预赛,6个县区代表队进入最终的决赛,11月24日举行决赛。最终,闽侯县代表队脱颖而出,获得一等奖,永泰县、长乐区等2支代表队获得二等奖,鼓楼区、连江县、台江区等3支代表队获得三等奖。省双打办、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莅赛观摩指导,52万人次观看了决赛线上直播,国家、省、市多家媒体均进行了报道。通过此次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市系统提升打击侵权假冒知识水平,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能力,为切实履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福州市公安机关大力开展以“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主动对接县(市)区知识产权宣传周组委会,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各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和支持打假的浓厚氛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联合村居、综合体、小区、银行、酒店、集贸市场、医院等以LED屏幕播放知识产权相关法治标语,展示了公安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效和决心,提升了辖区群众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永泰经侦大队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法院、永泰县知识产权局、县电视台,对永泰县辖区内两家涉疫企业(春岚医疗器械厂、三连制衣厂)及其大型超市、药店进行检查和普法宣传。检查中对企业出现的一些难题帮助解答,并鼓励企业加强创新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企业创新奖励机制政策切实落实到企业上。
(五)福州市检察机关增强法治意识,探索多元化宣传模式。依托新闻媒体、微信、微博、抖音等多种媒介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公众的案件关注度和参与度。今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共开展10场普法宣传,开展犯罪庭审观摩、网络直播活动2场,微信、抖音等宣传8次,发放普法资料4000余份。12月份,福州市检察机关还联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共同举办以“强化知识产权专业化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全国研讨会,对知识产权专业化司法保护的法律规制、综合保护机制的构建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鼓楼区检察院结合“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紧扣“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主题,对张某某销售假冒“百味”牌味精案通过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并在“知创福建”平台同步转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进行线上庭审观摩与交流互动,起到良好普法效果;仓山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官课堂”,与仓山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一些早餐店经营者参与李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的庭审旁听,同时进行同步庭审直播,宣传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永泰县检察院针对食品药品犯罪高发领域,先后深入校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讲活动,加强师生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六)市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发挥文化场馆特点和优势,通过LED显示循环播放“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等宣传标语。通过举办执法队伍和旅行社培训班等方式,邀请专家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强化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意识。与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媒体单位合作,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进行新闻报道。
(七)市国资委下属文投集团组织三坊七巷保护开发公司在三坊七巷街区内开展信用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对入驻街区的商家下达诚信经营通知书,明确要求经营者严格履约,明码标价,坚决杜绝贩卖假冒伪劣产品、强买强卖、恶性价格竞争的现象发生。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向全体经销商发出《致民天经销商的一封信》,倡议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权行为,坚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销售,诚信经营。文投集团权属企业福州技术市场组织开发知识产权小程序“专利纠纷调解及运营”,建设专利运营及调解纠纷平台,帮助福州市大小企业维护其知识产权,提供相关知识产权服务、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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