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拟采购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限
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简单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和法律维权工作、投诉、举报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聘请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6.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7.应聘请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8.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四、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聘请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被聘请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聘请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
五、相关要求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福州市区有常设机构。
2.福州市区的常设机构通过上年年检;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3.选派的服务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4.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六、评判办法及标准
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比选小组,对报价方案中的律师事务所业务情况、服务项目、服务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采购。
七、提供材料
1.服务费用报价(含税)(包括一次性向受聘请方支付日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费金额和受聘请方代理每件案件每次审级收费金额);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纸质正本,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18:00,逾时不予接收。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318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22032293
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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