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停车场违法举报”平台在福州正式上线
时间:2020-03-24 09:53

  3月24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发的“停车场违法举报”平台正式上线,接受举报。该平台依托“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运行,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停车场违法举报的公众平台。

  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平台受理福州市辖区(七区六县)四轮以上机动车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未明码标价、未设置价格公示牌、超过公示标准乱收费以及敲诈勒索、强行收费等涉黑涉恶行为的线索举报。平台分为4个模块:

  一、实名举报。举报人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后,可添加现场照片,并描述涉嫌违法的行为后,提交举报信息。

  二、匿名举报。举报人如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可直接添加现场照片,并描述涉嫌违法行为后,提交举报信息。

  三、法律法规。平台公布了与停车场管理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福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供网友查询。

  四、意见建议。网友如对平台和停车场违法举报、查处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在平台上反映,平台将及时予以回应。

  平台路径:网友先关注“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主页后,点击左下角“便民服务”,再选择“停车场违法举报”,即可进入举报页面。

  运行流程:鉴于举报线索的涉密性,平台受理举报后,由市局扫黑办工作人员隐去举报人信息后,流转给举报件涉及的县区局进行核查处置,做到件件有核查(包括匿名举报件)。县区局收到转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微信告知市局扫黑办(提高效率)。确属违法行为的,县区局当场处罚或者立案查处,并在办结(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后5个工作日内微信二次告知市局扫黑办。

  反馈机制:实行“一个出口,两次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一个出口,即统一由市局扫黑办将举报件办理结果反馈实名举报人,提高反馈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两次反馈,即市局扫黑办将县区局现场核查结果第一次反馈实名举报人。确属违法行为的,市局扫黑办将县区局查处结果第二次反馈实名举报人。属于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扫黑办处理。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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