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2020年扫黑除恶治乱20个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0-04-28 17:18

  4月22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扫黑除恶治乱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2020年扫黑除恶治乱20个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配合其它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具体包括:欺行霸市专项整治,重点领域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加强疫情期间价格监管,严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停车场无照经营、未明码标价和乱收费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20”行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针对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专项打击行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以及上级部署的其他专项整治。此次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安排3个阶段展开:

  一、排查宣传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案件管理系统、“双随机”抽查等各种途径,梳理近年来与相关违法行为有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出问题,寻找发现案件线索。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造势,向经营者大力宣传法相关律法规知识等,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执法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各单位要针对相关行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对排查宣传阶段发现的有较大违法嫌疑的,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挖掘收集违法证据。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四是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在乱象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5日)。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有关工作常态化、机制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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