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建立工作机制。该局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了《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了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办公室,为食品药品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是加强案情通报。该局积极加强两法衔接联络工作,依托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法及时将涉嫌犯罪的违法信息及时通报给区公安分局进行核查,并同时抄报区检察院,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现象。
三是强化信息研判。针对是否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存在异议的案件,该局及时牵头召开案情研判联席会议,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特定情形食品药品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有效降低“以罚代刑”行政风险,拉紧食品药品违法必究之弦。
截至目前,该局促成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3次,向区公安分局通报食品药品违法线索31起,移送食品药品案件2起,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形成了行刑衔接职能互补、联动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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