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办结全省首例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冰墩墩)案件,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801元,并处罚款5万元。罚没款55801元于次日悉数缴纳入库。
2月14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福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网监科监测信息,反映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授权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授权的情况下,印制了350个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冰墩墩)专有权的手机壳在网络上销售。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规定。仓山区市场监管局速办速结,在历经13个工作日的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程序后,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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