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根据县燃气整治办集中统一部署,配合县住建局每月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对燃气充装站点、储配站、餐饮场所等单位的燃气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目前,全县在用液化气钢瓶93562只,燃气管道共296单元,226.605千米燃气管道(其中华润180.63千米)。
二是专项整治,排查隐患。持续抓好对液化气充装单位、燃气管道使用单位、液化气槽车运输单位、天然气管道分输送站、燃气灶具及其配件等的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充装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气瓶充装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充装作业标准化管理,所有气瓶充装单位都应建立气瓶送检和报废气瓶台账。目前对2家企业违规充装立案调查,已结案一起,处罚6万多元。对燃气管道开工告知、过程监检、验收检验、定期检验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新建在建燃气管道手续齐全、点位可溯。推进充装追溯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县内3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均已完成AI智能监控充装系统建设,并上线使用。配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燃气灶具及其配件开展监督抽检,未发现不合格燃气灶具及配件。邀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技术专家对我县辖区液化气充装单位、液化气槽车运输单位、天然气管道分输送站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共排查隐患124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9份,提出整改意见16条。
三是宣传教育,落实责任。召开了2次液化气充装单位安全约谈会,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开展气瓶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通报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并要求对规范充装做出安全承诺,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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