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燃气器具质量监管、气瓶及充装设备安全监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马尾区市场监管局严密部署、科所联动,多措并举开展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及时开会部署,成立组织机构。7月14日,为汲取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燃气灶具、儿童文玩具等重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会,要求相关科室、分局、各所立即行动,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检查;8月1日,为汲取仓山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我局迅速召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会,精心部署燃气安全专项行动,同时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燃气灶具、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工作。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根据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燃气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我局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对燃气充装单位、燃气灶具及配件销售单位、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详细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情况,全力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201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868家次、燃气灶具及配件销售单位83家次、燃气充装单位16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等25份,下架标识不符合规范商品6件。
三是召集行政约谈,增强法律意识。7月24日,召集燃气灶具及其配件经营单位25家开展约谈,对经营者的义务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行政指导及约谈,确保经营者知晓所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避免销售不合格产品。
四是组织宣贯培训,把牢产品质量。组织全区燃气灶具及其配件经营单位进行培训,主要聚焦燃气灶管阀和报警器等四类产品,对相关产品标准、质量安全要求进行详细解读,提高经营者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和守法意识。
五是发放提示提醒,普及用气安全。组织人员对全区所有燃气灶具经营者发出《致家用燃气器灶具销售经营者的警示信》,对全区所有燃气充装单位发放《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对全区所有餐饮店发出《食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提示提醒书》1000余份,指导全面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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