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食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调查公告
时间:2026-07-07 11:05

采购单位: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卢滨路372号       

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韦楠0591-86296259

为保障各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食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开展需求调查。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有服务保障能力的潜在市场主体报名参加调查。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该批设备应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有良好的升级能力,希望此次参与需求调查的设备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提供近年贵公司最新的设备。项目清单中的设备后续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流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不限于此次参与调查活动的产品。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拟采购清单(详见附件1)。

二、本次需求调查项目内容分若干个采购合同包。允许潜在市场主体对其中的单个或多个采购包递交相关资料。

三、主要商务要求

1.支付方式: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收到全额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2.售后要求: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四、潜在市场主体参加本次调查活动应具备的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潜在市场主体。

2.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可以证明法人资格的证件;

2)按要求填写供应商需求调查表(详见附件2);

3)按要求填写征集参数清单(详见附件3);

4)产品介绍彩页;

5)产品中文说明书;

6)检验机构、科研机构或高校应用案例(福建省内案例优先,若有);

7)提供同时满足所列技术参数的品牌、型号及参数对比表(不少于三个品牌,格式自拟);

8)潜在市场主体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征集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列,用A4幅面纸张打印,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全套纸质文件盖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保存于U盘中。附件2请另行提供WORD格式文档(可以复制粘贴其中文字)、附件3请另行提供EXCEL格式文档(可以复制粘贴其中文字),一并保存于U盘中。

递交材料的材料应提供纸质材料一式贰份,电子版文件一套。纸质材料两套分别密封,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在密封外包装应注明本项目名称、潜在市场主体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有密封接合处应注明“于    年    月    日(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指本公告中规定的递交征集文件截止日期及时间)的字样,并加盖潜在市场主体公章。潜在市场主体应保证纸质材料一式贰份,电子版文件一套,内容一致。所有文件应同时递交。

潜在市场主体若有其他建议,可在征集文件中一并提交。

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无任何虚假、伪造情形。征集文件中不得出现歧视性、倾向性的关键词、内容、条款。

五、投递方式:上门递交(潜在市场主体将纸质文件在材料递交时间内直接送至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本公告期限时间和方式

提交征集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投递文件应在上述时间前送达(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迟到的文件将被拒收。

招标代理机构投递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人:陈韦楠

联系电话:0591-86296259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上提示的“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多日程安排”等内容为系统公告默认模板,本次为需求调查公告,不组织开标,也无需购买标书和提交保证金,具体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本次需求调查不向潜在市场主体支付报酬。潜在市场主体递交征集文件后,同意本项目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使用征集文件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潜在市场主体应保证所递交的征集文件中涉及的内容不会侵犯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提交征集文件单位承担。

4.参与本项目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之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作为调查对象。

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来源: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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