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6 信息来源: 市局信用处 字号:【大 中 小】
福州飞影实业有限公司(福建涛泽贸易有限公司)、袁泽辉、唐伟: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福州飞影实业有限公司(福建涛泽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并作出处理决定。因当事人及部分利害关系人无法取得联系,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处理决定文书,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请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理决定文书(见附件),逾期视为送达。
附件: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榕市监信处〔2023〕11号)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