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4 信息来源: 市局稽查处 字号:【大 中 小】
(自2023年3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专项整治、社会关注、隐蔽性强的违法行为,确定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清单,适时更新公布在市局门户网站。今年上半年举报清单如下,置顶公布在市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模块。社会公众可登录“e福州”,搜索“市场监管e治理”——“随手拍”模块,高效便捷抓拍、留存、举报违法线索;也可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举报。
一、食品生产违法
(一)非法添加;
(二)利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三)食用植物油掺假掺杂;
(四)蜂蜜掺假掺杂;
二、网络餐饮违法
(一)餐饮商户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范围经营;
(二)餐饮网店未在网上规范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售卖虚假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三、特种设备违法
(一)电梯假报停;
(二)压力管道未监检、未登记注册;
(三)气瓶充装企业采用视频定格器破坏AI智管;
(四)起重机械“大吨小标”;
四、计量违法
(一)粮食购销领域计量违法;
(二)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违法;
五、药品违法
(一)销售假药、劣药;
六、医疗器械违法
(一)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七、电动自行车违法
(一)销售改装、拼装或者超标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