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市局工作>通知公告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告知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2 信息来源: 市局科信处 字号:【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发福州市反不正当竞争告知书系统。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反不正当竞争告知书系统项目采购。 

  二、项目预算 

  投标最高限价为:4.9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1.反不正当竞争数据管理及告知书功能

  (1)数据迁移

  对反不正当竞争数据进行迁移到新的数据库。

  (2)告知书生成

  支持工作人员对反不正当竞争告知书的新建和删除,可以根据当前企业或个人办事人员携带的实际材料,勾选需补充的材料项目、材料要求及反不正当竞争告知事项,经确认无误后可预览并打印告知书。支持对已处理的告知书进行归档。

  (3)综合查询

  可按照公司名称、告知书编号、受理人员工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日期区间等,实现对历史反不正当竞争告知书的列表查询和详情查看。

  (4)浏览器适配

  浏览器适配参考省一体化需要适配的浏览器包含360极速模式和谷歌。

  (5)日志管理 

  可查看日志详情,包括用户名、操作模块、操作类型、操作状态等。可根据时间区间查询日志信息。

  (6)行政处罚数据导出

  实现行政处罚查询与导出、超期的行政处罚查询与导出、数据错误的行政处罚查询与导出、不用公示的行政处罚查询与导出功能。

  2.统一从市监局综合业务平台登录,采用综合业务平台账号体系。相关对接费用自理。

  3.系统需在内外网都可使用,并能根据使用者当前所在网络自行切换使用。

  4.软件能够适配麒麟、统信等操作系统。

  5.施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四、部署及安全要求 

  福州市反不正当竞争告知书系统部署于政务云平台,与综合业务平台共用服务器资源,按照云平台相关安全要求通过相关安全测评。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提交的材料及标书要求

  1、提交材料明细

内容

描述

投标函

 

单位负责人  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开具的近期6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或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详见 附件1),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详见 附件1),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详见 附件1),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其他资质(若有)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分别提供截图),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保护环境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报价材料

需体现总价

  2、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一是须提供投标文件壹份,胶装后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名称、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二是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是投标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废标条款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或规定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并签到。

  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3.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4.标书制作不符合要求

  八、投标报价及结算:

  1、投标最高限价为:4.9万元人民币。

  2、支付条件:系统通过终验,市财政局资金拨付到位后,凭借乙方出具的有效发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九、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十、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福新东路16号,原市工商大楼406室。

  3、报名材料:有效的营业证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正本或副本),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30-10:00,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10:00。

  十三、开(投)标地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仓山区南江滨大道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21会议室。

  十四、其他事项:

  1.如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人递补为项目中标人。

  2.若中标人的最低报价出现相同情况时,由项目评标人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22032096

  十六、提交的材料及标书范本见附件1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