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1-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1-05-24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婚庆服务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网监〔2021〕164号
- 发布日期:2021-05-2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当前,婚纱租赁、婚礼策划、摄影摄像等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甚至通过部分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行业“潜规则”(见附件1)。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规范婚庆行业合同行为,化解婚庆行业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经研究,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婚庆服务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本次集中治理针对全市范围内提供婚纱租赁、婚礼策划、摄影摄像等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专项治理内容
重点整治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等违法行为(相关法条见附件2),主要内容如下:
(一)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的违法行为:
1.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2.承担应当由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二)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的违法行为:
1.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2.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3.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4.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5.就格式条款争议选择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争议的权利;
6.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下列责任的违法行为: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2.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3.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合同基本义务;
4.规定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5.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6.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摸排与处置阶段(2021年5月—6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围绕重点治理内容,收集、评审辖区内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服务合同文本(包括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服务单据等)。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执法办案、行政指导等手段,针对辖区内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中存在的,特别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合同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二)规范与提升阶段(2021年7月—8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摸排处置中发现的合同违法典型案例以及通过合同化解纠纷、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正面事例汇总报送市局网监处。市局将充分调动协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力量,针对婚庆服务行业合同文本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婚庆服务行业合同文本点评分析会。此外,依托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拟定公布婚庆服务行业合同范本,推动行业合同缔约履约行为的规范化,促进婚庆服务市场形成合规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提高消费者对于合同格式条款侵权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有福之州,幸福之城”的认同度。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于6月15日前收集5份辖区婚庆服务行业经营者服务合同文本(具有典型意义的文本,违法或规范均可),拍照或扫描汇总至市局网监处;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见附件3)和1~2个典型案例报送至市局网监处,以便进行下一步规范与提升。
市局网监处联系人:陈筱彬、李引,联系电话:22032022。
附件:1.婚庆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侵权有关案例
2.合同格式条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3.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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