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2-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2-01-07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福州 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第一批“党员诚 信示范(店)企业”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注〔2022〕7号
- 发布日期:2022-01-13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员诚信示范(店)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市监办〔2021〕71号),我局结合福州市党员诚信示范创建活动,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特点,以“小个专”领域为重点,在餐饮服务行业、广告行业(产业园区)以及其他特色行业中开展“党员诚信示范(店)企业”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培育打造一批党组织作用发挥好,企业诚信经营,群众普遍认可的“小个专”党建品牌,有效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助力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经研究,决定对福州市鼓楼区妃轩饰品店等7家党员经营户和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予以授牌,授予“党员诚信示范店”或“党员诚信示范企业”称号(见附件)。
福州在全国率先开展“党员诚信示范店(企业)”创建实践,市场监管系统在创建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行业推动作用。希望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常态化开展创建活动,加大“党员诚信示范店(企业)”培育力度,尤其是针对商圈、特色街区和专业市场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企业和商户的引领效应,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奋力为服务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第一批“党员诚信示范(店)企业”名单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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