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42-2500-2024-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4-04-19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市级精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注〔2024〕139号
- 发布日期:2024-04-28
- 有 效 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按照《福州市深化数字赋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重点事项任务安排,我局牵头“开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开办药房/药店一件事”等2项重点事项,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开诊所一件事”、“开书店一件事”、“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件事”、“开办房产中介一件事”、“开办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民办学校)一件事”等5项重点事项。为高效推动重点事项及时上线运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意识,聚焦精准发力。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意义,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把握切入点、找准发力点,推动市级精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实落细,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二、抓落实,提升服务水平。市局制定了“开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开办药房/药店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附件1、2)。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述工作方案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在明确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工作。
三、提效能,促进协调配合。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审改办和政务服务中心,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多次跑、多地跑、来回跑”等问题,全面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集成化服务模式。
试点地区市场监管局请指定专人负责完成一件事相关上线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4月22日前报市局审批处林依婷(联系电话:83215775)。
附件:1.“开超市/便利店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
2.“开办药房/药店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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