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42-3000-2024-0002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成文日期:2024-08-16
- 标 题: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市监知维〔2024〕302号
- 发布日期:2024-08-22
- 有 效 性: 有效
为加快建设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39号)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0〕4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开展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福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或登记的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四)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填报《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单位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软硬件基础设施,主要工作人员的执业或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两年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主要工作业绩说明,一并报送至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二)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推荐函、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件汇总后于9月13日前统一报送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三)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评审后,拟定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单,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在人才培训、业务规范制定、基础数据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四)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主要服务事项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报备并变更。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有效期为三年。
五、联系方式
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联 系 人:张锦铭、郑守红
联系电话:22032280
邮 箱:wqzx2038@163.com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317A。
附件:福州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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